村网通各地负责人:
近日接到反馈,有个别地区负责人跨地区、到其他负责人的区域开展经营业务、培训站长,经总部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规则:
一、村网通上级负责人有权到垂直下级负责人的区域开展经营业务、培训站长等工作,但下级区域有负责人的需提前与下级区域负责人进行沟通,能得到配合或者共同开展业务为佳。
二、不得平行跨地区主动自行开展业务,如北京市负责人不得主动自行到天津市开展业务、培训站长。如遇到确实有必要的业务需要开展,需提前与目标区域负责人协商并得到目标区域负责人的认可方可进行。有产生收入的业务,双方需妥善协商收入分配方案。
三、各地负责人在本大区范围内跨区域推荐地区负责人的,不受本条款约束;跨大区推荐地区负责人的,需提前和目标大区经理沟通好。
四、全国村网通各地负责人是一家人,大家应本着包容、开放、合作的精神进行开展业务,万事皆可协商进行,提前一个电话、一个QQ,比事后解释半天要起作用。
五、发现违规的,总部会给予严厉警告,不听劝告、不服从管理的,总部将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处罚、降低合作标准或者终止合作。
特此通知!
村网通总部
2017年5月13日